美國推出EDEE法案
近日,筆者關注了一下美國德克薩斯州眾議員Michael Burgess于 2009 年 5 月 14 日提出《H.R. 2420:電氣設備環保設計法案》(EDEE法案),此法案是用以修訂1976年制定的《有毒物質控制法》(TSCA),目的是確保在美國各州和對外貿易中,對電氣設備使用的某些有害物質實施聯邦統一的管控法規。
EDEE法案將在聯邦層級上對美國所有州的電子電氣設備限制法規進行統一規范。根據筆者的了解,EDEE法案有美國RoHS之稱,眾所周知,RoHS指令對電子電氣生產廠家的影響巨大,無論是國內還是國外企業,都非常關注RoHS指令的任何一個舉動。因此,筆者特意撥打了在2003年曾作為歐盟RoHS IEC 62321標準制定工作組中唯一中方代表成員——PONY譜尼測試集團的熱線電話400-8195-688,就EDEE的相關內容請教了譜尼測試的技術專家。
譜尼測試的專家表示:
2010年7月1日即將實施的EDEE法案,要求2010年7月1日以后生產的電子電氣產品,其均質材料中鉛(Pb)、六價鉻(Cr6+)、汞(Hg)、多溴聯苯(PBB)和多溴聯苯醚(PBDE)的含量不得超過重量的0.1%,鎘(Cd)的含量不得超過重量的0.01%;因此,在此后我們國內的相關產品生產企業,在產品的生產設計以及原材料采購等過程中,一定要注重受限物質是否符合此法案要求;必要時,最好請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有害物質檢測,以確保出口的產品符合對方市場的法規要求,確保產品的在對方市場的暢通無阻。